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提示书

 

尊敬的客户:

结构性存款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结构性存款利息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具体风险的含义,请您认真阅读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中相应的风险揭示部分。

由于相关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您的存款利息收益部分损失,因此,在您选择购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前,请仔细阅读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客户权益须知等。

重要提示:结构性存款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结构性存款本金,不保证结构性存款利息收益。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为乐赢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14,产品编码为P19130147,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期限为94,风险评级为PR1,适合购买客户为谨慎型及以上的客户。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我行并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揭示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 户 确 认 栏

本人确认购买该结构性存款产品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认为该结构性存款产品完全适合本人的投资目标、投资预期以及风险承受能力,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本人确认中信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文件中限制本人权利、增加本人义务以及有关免除、限制中信银行责任或中信银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人予以说明,本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

本人确认已阅知客户权益须知,完全清楚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流程、风险评估、产品评级含义、信息披露方式及渠道、银行联系方式及投诉程序等内容。

本人确认如下:

本人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由个人客户亲自填写):   

(个人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个人客户(签字):               

                                 

日期: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产品名称:乐赢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14   产品编码:P19130147

 

重要须知

    1、本产品说明书与《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书》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2、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购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3、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可向无投资经验的客户销售/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向有投资经验的客户销售。在购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结构性存款品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中信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4、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存款利息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信银行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信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且不超过按照中信银行公布的本产品年化收益率计算得出的收益。

    5、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保障存款本金,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结构性存款产品最终清算的投资者可得收益为准。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结构性存款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6、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存款人利益的前提下,中信银行有权单方对本说明书书进行修订。

7、中信银行有权依法对本说明书进行解释。

 

风险提示:

    本结构性存款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存款利息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除产品协议书中揭示的通用风险外,具体风险如下:

    1、本金及利息风险:本存款有投资风险,中信银行仅保障购买金额,不保证存款利息,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存款的利息为浮动利率。利息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存款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存款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存款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2、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投资者提前赎回其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可能导致本金和存款利息收益的损失。

    3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存款利息收益降低或存款利息收益全部损失。

    4、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理财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存款利息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6、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联系标的市场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存款利息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结构性存款年利率为3.75%

 

一、产品投资对象

    1、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存款资金全额通过结构性汇率衍生品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2、本产品的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或中信银行基于勤勉尽职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投资范围进行调整。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变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发布相关变更信息后进行变更。投资者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变更生效前赎回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

 

二、产品基本要素

 

产品名称

乐赢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14

产品编码

P19130147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分级

PR1级(谨慎型,绿色级别,适合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客户投资者。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利息计算天数

94(利息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募集期

20191252019128,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期并提前成立产品和存款利息收益起计或者延长募集期,投资者在募集期内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交易时间

本产品交易时间为800-1730(中信银行有权变更交易时间,且无需另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投资者通过柜台渠道购买,则交易时间以当地柜台营业时间为准,且必须在800-1730内);募集期内,中信银行在交易时间内受理投资者的购买申请。

中信银行已开通募集期购买预受理功能,即非交易时间内,我行可以受理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提交的结构性存款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每日银行日终清算时暂停接受购买预受理申请,募集期最后一天交易时间结束后停止接受预受理申请。

计划募集金额

计划募集金额为人民币300亿元,中信银行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集计划,并在宣告终止募集后1个工作日内返还投资者资金,同时中信银行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的权利;如募集期内提前达到计划募集金额,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计存款利息收益。如果募集期内超过计划募集额,则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届时中信银行将通过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发布公告等形式告知投资者)

币种及起存金额

本产品本金及存款利息收益币种均为人民币,起存金额不低于1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扣款日

2019128(中信银行在划款时无需以电话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最后确认)

起息日

2019129(如银行调整募集期,则起息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结构性存款本金扣款日至起息日之间不计产品收益)。

到期日

2020312(受起息日、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清算期

到期日(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终止日)至结构性存款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利息。

到账日

结构性存款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存款利息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产品管理方、收益计算方

中信银行

联系标的

澳元/新西兰元即期汇率,表示为一澳元可兑换的新西兰元数。

定盘价格

澳元/新西兰元即期汇率价格,即彭博页面BFIX屏显示的东京时间下午3:00AUD/NZD Currency的值。

期初价格

联系标的起息日的定盘价格

期末价格

联系标的观察日的定盘价格

联系标的观察日

202039

计算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基础天数

365

结构性存款利率确定方式

结构性存款利率确定方式如下:(根据每期产品情况实际确定)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澳元/新西兰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上涨或持平,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最高收益率3.95%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澳元/新西兰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下跌。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最低收益率3.75%

上述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预期最低收益率

3.75%

预期最高收益率

3.95%

购买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指定网点柜面等渠道购买本产品。

质押条款

依据中信银行相关产品质押管理办法执行。

税收条款

结构性存款收益的应缴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缴纳,中信银行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费用

1、本产品无认购费。

2、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3、本产品所投资工具,超过本结构性存款利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人投资管理费。

4、以上费用,按产品募集资金总额为基数。

信息披露

1、中信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网点等渠道发布到期相关信息公告。

2、如募集期调整的,中信银行将在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如中信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4、如本产品需延期清算,将于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5、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持续期间内,中信银行有权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短信、电话等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对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投资者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中信银行网站是中信银行正式信息发布渠道,其他渠道为辅助方式,投资者应定期通过包括中信银行网站在内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获知有关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相关信息。

 

三、投资团队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中信银行。中信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

 

四、产品的利率测算及说明(测算利率不等于实际利率,投资须谨慎)

假定某投资者认购该产品1万元,产品起息日为2019129,产品到期日为2020312,预期投资期限为94,观察日为202039日,假设产品起息日,联系标的期初价格为1.0532,预期最低收益率3.75%,预期最高收益率为3.95% ,计算结构性存款收益基础天数为365天,情况如下:

1、情景一:假定在联系标的观察日,挂钩标的澳元/新西兰元即期汇率定盘价为0.9479,期末价格低于期初价格,投资者投资1,则产品正常到期返还金额=产品本金+产品本金×产品年化收益率×收益计算天数/365=10,000+10,000×3.75%×94/365)。

2、情景二:假定在联系标的观察日,挂钩标的澳元/新西兰元即期汇率定盘价为1.1585,期末价格高于期初价格,投资者投资1,则产品正常到期返还金额=产品本金+产品本金×产品年化收益率×收益计算天数/365=10,000+10,000×3.95%×94/365)。

(上述结构性存款利率测算中所有数据仅为假设水平,仅供参考,不代表实际收益水平。)

 

五、存款本金及利息返还

    1、本产品计息天数为94到期日为2020312,利息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2、结构性存款产品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利息于产品到账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投资者所获本产品存款利息收益=存款本金×产品到期年化利率×产品实际存款利息收益计算天数/365

        其中:结构性存款产品利率以中信银行所公布的实际利率为准。投资者获得的结构性存款利息收益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如果中信银行未提前终止本产品,则实际存款利息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期间的天数。如果中信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且产品存在存款利息收益,则实际存款利息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期间的天数。

    4、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起息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产品到期日和到帐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中信银行将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产品不成立

    1、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者市场、拟投资标的出现重大变化,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成立时,中信银行有权公告产品不成立。

    2、中信银行将于出现并知悉上述情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如中信银行公告产品不成立,投资者本金将于公告产品不成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扣款日至本金返还日期间不计付利息)。

 

七、产品的提前终止

    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资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2、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所得收益(若有)及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3、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

 

八、产品的延期清算

        结构性存款期满,如在产品到期时交易对手无法按照产品交易约定支付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利息收益所需资金,则在这种情况下,中信银行有权将产品实际结算延长至相关投资工具处置完毕为止,延长期内不计收益。

 

九、特别提示

    1、本产品利率测算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作为银行向投资者支付结构性存款利息的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存款利息收益以银行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产品利率 

    2、本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结构性存款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最不利的投资情形等,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收益蒙受损失。由此产生的结构性存款利息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中信银行不承担任何返还结构性存款利息的保证责任。 

    3、除本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信银行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4、关于费用

    1)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均认可该收费标准。

2)限制与例外条款:中信银行承诺不得单方面提高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高收费标准的除外。若因市场变化等原因,中信银行确需提高本合同项下收费标准的,应以本合同约定方式通知投资者。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接受调整后的收费标准的,中信银行有权解除合同。

3)咨询与投诉条款:投资者对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有任何疑问的,可拨打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8)进行咨询或登录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查询。

 

                                 

个人客户(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